为什么要制造潜水航空母舰
潜水航空母舰拥有许多种战斗性能。战斗时,可以升出水面,迅速地放出飞机,投入战斗;巡逻的时候,能潜入水下,同时当做弹道导弹潜艇使用。
从80年代以来,美国提出了潜水航空母舰的概念,就是在巡航时潜入水底15~20米处,机起降时浮出水面,潜水航空母舰拥有隐蔽性好、不容易遭受敌人飞机或者水面舰艇袭击等特点。
有些专家提出,潜入水下是要避免对方发现,因此下潜的深度以潜望镜刚露出水面为准,没有必要深潜;潜水以后,舰上的各种雷达与无线电通信天线要能伸出水面;并且排水量不应过大,以现代小型航空母舰的大小为准;飞行甲板不应太长,垂直短距飞行可以起降便可;内装有导弹垂直发射器;使用核动力装置,让水下航速可达到35节、水面航速可达到30节。有人说,当前难以攻破的难点主要是潜水航空母舰的舰体密封相当困难;舰体下潜前与上浮后各部位启动、操作很复杂,需要时间太长;防水、防漏和维修保养等总是很难全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