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3年7月,朝鲜停战以后,国际局势逐渐趋向缓和。可是美国政府并没有认真履行停战协定,不但未从南朝鲜撤退军队,并且于8月8日同大韩民国签订了《美韩共同防御条约》,把这作为美国长期驻在南朝鲜的依据。与此同时,美国的舰队经常在台湾海峡出现,干涉中国内政。美国还插手印度支那地区,并且对中国进行军事威胁。

1954年4月由于苏联的推动,由中、苏、美、英、法有关国家外长参加的讨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以及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会议在日内瓦召开。我国政务院总理兼外长周恩来为代表团首席代表,副外长张闻天、王稼祥、李克农为代表也出席了会议。会议从4月27日一直到6月15日讨论了朝鲜问题。在会议上,朝鲜以及中国和苏联代表团联合提出:举行全朝鲜自由选举;所有外国武装力量于6个月内撤出朝鲜;并建立统一、和平、民主的朝鲜的合理主张。周恩来还在会议上,全面阐述了中国政府对朝鲜问题以及印度支那问题的立场,并且强烈谴责了美国在亚洲的侵略政策以及战争政策。可是,因为美国的无理阻挠,关于朝鲜问题,并没有达成任何协议。

直到5月8日,日内瓦会议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问题。参加会议的除了五大国以外,还有越南民主共和国以及南越、老挝及柬埔寨。虽然美国政府代表团大加阻挠,可是最后还是达成了协议,并于7月21日通过了《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从而使持续8年之久的印度支那战争得以停止。

在日内瓦会议休会期间,周恩来应邀访问了印度及缅甸,并分别和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并且提出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是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它不但是指导中印以及中缅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与此同时,它也适用于和其它各国之间的关系,并在国际上发生了相当深远的影响。